项目名称 |
南陵县开发区(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WH230SZ24ZX3093 |
|
标段名称 |
南陵县开发区(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
|
标段编号 |
WH230SZ24ZX309301-1 |
|
招标人 |
名称 |
******建设局 |
地址 |
******服务中心5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成龙 055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海情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
|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82.2% |
|
项目负责人 |
彭承明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36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 2. 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PPP项目(一期)全过程项目监管咨询服务; 3. 同江市城镇排水管网更新及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规定公示的 |
繁昌区安定河区域排水系统整治工程全过程管理项目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奖项 |
1. ******医院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优秀成果三等奖; 2. 广成河东路景观大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2018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82.33% |
|
项目负责人 |
江强斌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36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全过程工程咨询; 2.和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2021年衢州市主城区雨污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奖项 |
1.2020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 2.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
|
投标报价(%) |
83.5% |
|
项目负责人 |
谷琦 |
|
证书编号:建【造】******001656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工期(天) |
36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南陵经济开发区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2. 旌德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3. 泾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 全过程咨询服务。 |
|
规定公示的 |
旌德县县域供排水厂网一体化提升项目(主管网和农村污水)EPC全过程咨询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优秀成果奖”; 2. 2024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评标基准价:82.45%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