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
建设地点 |
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开发区科创二路东2号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3.13—2025.3.20 |
环境影响 报告全本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 |
邮编 |
241100 |
通讯地址 |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