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Y-AGC******1
二、项目名称:******大学银校合作采购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山路258号;
基准利率上浮比例:3个月定期存款(人行基准上浮27.27%)、6个月定期存款(人行基准上浮23.08%)、1年定期存款(人行基准上浮13.33%)、活期存款(人行基准无上浮);
四、评审专家名单:贾成海、莫毅民、刘武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中标价******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80%收取。
收费金额:5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北路77号芜湖国家级广告产业园8楼820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无效投标单位:无
******银行)改造项目,签订时间2023.7.28:
******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签订时间:2022.2.7。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大学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
投诉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北路77号芜湖国家级广告产业园8楼820室
质疑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红梅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