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梅村路与s208路口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
jtxm2025zbdl013
标段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梅村路与s208路口整治工程
标段编号
jtxm2025zbdl013
招标人
名称
******人民政府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珩琅山路117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伟业大厦14楼
联系人及电话
胡工******623
招标方式
简易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28日14:3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146386.18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曹定超
证书编号:皖******7220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7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146470.11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汪海波
证书编号:皖******4257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7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k值:0.83
2、基准值:146396.34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形式递交。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梅村路与s208路口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
jtxm2025zbdl013
标段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梅村路与s208路口整治工程
标段编号
jtxm2025zbdl013
招标人
名称
******人民政府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珩琅山路117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伟业大厦14楼
联系人及电话
胡工******623
招标方式
简易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28日14:3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146386.18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曹定超
证书编号:皖******7220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7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146470.11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汪海波
证书编号:皖******4257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7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k值:0.83
2、基准值:146396.34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形式递交。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