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2024年第8期)
******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2024年8月3************************有限公司向本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600万元,经本行内部审批流程,同意以上申请。
二、关联方介绍
******************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大桥镇湾里工业园办公楼,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新科技项目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模具、检具、夹具、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自动化设备设计、制造、销售;铆焊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经营,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街道花津南路100号(申报承诺),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池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符合关联交易合规性、公允性、必要性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600万元后。本行关联方占比符合不超过10%,15%,50%的监管要求。
******委员会决议情况
******委员会、8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与审议事项关联的董事依法进行回避。
六、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在已获得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已就每笔重大关联交易逐笔发表书面意见。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
(2024年第8期)
******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2024年8月3************************有限公司向本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600万元,经本行内部审批流程,同意以上申请。
二、关联方介绍
******************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大桥镇湾里工业园办公楼,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新科技项目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模具、检具、夹具、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自动化设备设计、制造、销售;铆焊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经营,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街道花津南路100号(申报承诺),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池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符合关联交易合规性、公允性、必要性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600万元后。本行关联方占比符合不超过10%,15%,50%的监管要求。
******委员会决议情况
******委员会、8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与审议事项关联的董事依法进行回避。
六、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在已获得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已就每笔重大关联交易逐笔发表书面意见。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