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sw035c2025fw035
二、项目名称:湾沚镇新竹村昭义圩堤防物业化管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县湾沚镇新竹村湖滩自然村
中标(成交)金额:10888元/公里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湾沚镇新竹村昭义圩堤防物业化管护项目
服务范围:实施物业化管理的永兴圩、桂鱼坝、昭义圩约11公里圩堤,堤内侧由堤埂面至堤脚线以外5米处,堤外侧由堤埂面至滩地,以及外河两岸的水域展需要,租赁挖机开展施工
服务要求:实行百分制,采取扣分制原则。堤防管理考核以昭义圩水协 会为考核对象,考核分月考核和综合考核,月考核以不定期和定 期考核相结合,主要由镇水利站对其考核打分。综合考核在月度 考核基础上进行考核,每次在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前,由镇纪委、 镇水利站组成的考核验收组对其考核打分
服务时间:2年(730日历天)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模式
服务标准:满足考核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晓华、何芳芳、李杏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1)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中标单位业绩:1、2021.1,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昭义圩圩堤管护项目;2、2024.1,湾沚区湾沚新镇新竹村委会协议书;3、2022.1,湾沚区湾沚新镇新竹村委会协议书。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31,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新竹村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
电话:******
二、项目名称:湾沚镇新竹村昭义圩堤防物业化管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县湾沚镇新竹村湖滩自然村
中标(成交)金额:10888元/公里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湾沚镇新竹村昭义圩堤防物业化管护项目
服务范围:实施物业化管理的永兴圩、桂鱼坝、昭义圩约11公里圩堤,堤内侧由堤埂面至堤脚线以外5米处,堤外侧由堤埂面至滩地,以及外河两岸的水域展需要,租赁挖机开展施工
服务要求:实行百分制,采取扣分制原则。堤防管理考核以昭义圩水协 会为考核对象,考核分月考核和综合考核,月考核以不定期和定 期考核相结合,主要由镇水利站对其考核打分。综合考核在月度 考核基础上进行考核,每次在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前,由镇纪委、 镇水利站组成的考核验收组对其考核打分
服务时间:2年(730日历天)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模式
服务标准:满足考核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晓华、何芳芳、李杏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1)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中标单位业绩:1、2021.1,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昭义圩圩堤管护项目;2、2024.1,湾沚区湾沚新镇新竹村委会协议书;3、2022.1,湾沚区湾沚新镇新竹村委会协议书。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31,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新竹村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