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快速通道及周边配套项目施工全过程管理”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竣工验收记录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竣工验收报告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竣/完工验收资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中对竣/完工验收资料的称呼不作要求,但须具体满足以下要求:应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或完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或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或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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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