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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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20NY24SG3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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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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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20NY24SG336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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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街道天香苑菜场综合楼4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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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吴工、张工 0553-******、0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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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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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田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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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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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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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为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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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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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胡祝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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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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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皖******2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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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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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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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清洁能源公司皖能龙塘超级充电站项目施工(PC)总承包。 加分业绩:(1)海阳十里金滩风景区十里金滩酒店充电站EPC总承包;(2)宿州市澳门风情街储充一体化智慧充电站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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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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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为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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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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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雪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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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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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皖******6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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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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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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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最高台充电桩项目工程施工。 加分业绩:(******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停车场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项目;(2)肥西县上派镇翡翠路与天海路交口翡翠蓝湾(和园)停车场新建汽车充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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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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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为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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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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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韩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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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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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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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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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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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有限公司广电大楼、经开区管委会、杏汇华庭充电站施工项目 加分业绩:(************街道科学技术馆充电站施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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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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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有限公司: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有限公司: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有限责任公司: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有限公司: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有限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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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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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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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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