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医院心电监护、输液泵双泵采购(二包)
项目编号
whyz(2024)02602
标段名称
******医院心电监护、输液泵双泵采购(二包)
标段编号
whyz(2024)02602
招标人
名称
******医院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赤铸山东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302a室
联系人及电话
朱金华******91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04750.00元
授权代表
陈红风
供货期
按院方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接到供货通知一个星期内完成安装调试。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输液泵
品牌:科曼
规格型号:me660a
数量:25台
单价:1520元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医院采购合同,2019.5;
******医院设备采购合同,2020.11。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99000.00元
授权代表
李光
供货期
按院方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接到供货通知一个星期内完成安装调试。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输液泵
品牌:路迈
规格型号:ls-1
数量:25台
单价:1780元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医院设备购置合同,2022.4;
******保健院设备采购合同,2024.3。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无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医院心电监护、输液泵双泵采购(二包)
项目编号
whyz(2024)02602
标段名称
******医院心电监护、输液泵双泵采购(二包)
标段编号
whyz(2024)02602
招标人
名称
******医院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赤铸山东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302a室
联系人及电话
朱金华******91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04750.00元
授权代表
陈红风
供货期
按院方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接到供货通知一个星期内完成安装调试。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输液泵
品牌:科曼
规格型号:me660a
数量:25台
单价:1520元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医院采购合同,2019.5;
******医院设备采购合同,2020.11。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99000.00元
授权代表
李光
供货期
按院方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接到供货通知一个星期内完成安装调试。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输液泵
品牌:路迈
规格型号:ls-1
数量:25台
单价:1780元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医院设备购置合同,2022.4;
******保健院设备采购合同,2024.3。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无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