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科博会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2fw874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222209号)
二、项目名称:第十一届科博会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奉柘公路2789号36幢404室
中标金额:******元/年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春雷、佘卫华、钱根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高于100万,则代理费=100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48%;(2)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8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3、中标单位业绩:①合同名称: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会承办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8月26日;②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会承办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1月2日;③2022年第 18 届中国国际玩具及教育设备展览会--主场承办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7月21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科学技术协会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02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9#楼5层
联系方式:刘亮******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亮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2fw874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222209号)
二、项目名称:第十一届科博会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奉柘公路2789号36幢404室
中标金额:******元/年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第十一届科博会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简称科博会)由中国科协,安徽省政府主办,时间暂定2023 年 10 月 26 日-2023 年 10 月 29 日,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组织,招商招展,宣传推介,涉会活动,接待服务,现场管理,科博会云平台运营等工作。 服务要求: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说明中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1+1+1模式)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春雷、佘卫华、钱根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高于100万,则代理费=100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48%;(2)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8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3、中标单位业绩:①合同名称: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会承办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8月26日;②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会承办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1月2日;③2022年第 18 届中国国际玩具及教育设备展览会--主场承办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7月21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科学技术协会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02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9#楼5层
联系方式:刘亮******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亮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