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排气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汽车发动机排气门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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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西次五路10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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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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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1.81—2025.1.15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西次五路1096号,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扩建,项目总投资1850万元,新建厂房3360平方米,并新增部分生产设备,设计新增年产发动机进排气门600万只,本项目实施后全公司设计产能可达发动机进排气门1200万只/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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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项目原辅料入库须分区堆放并配套雾化喷淋抑尘装置;投料工序采取水喷淋降尘,生产过程中均为带水生产。 2.地表水环境: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机加工清洗废水、氮化工序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高效化粪池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限值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有效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切削液、漆渣等属危险废物的,须分类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申报审批制度,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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