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繁昌县芦南水厂原水管线迁改工程原水管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繁昌县芦南水厂原水管线迁改工程;
建设地点:起点在新港老取水口下游200米处,终点芦南水厂;
******水务局;
生产能力:从新港取水口至芦南水厂建设DN1200原水双管,单根长度4.73km,总长9.64km,输水能力20万m3/d;
建设性质:技改;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