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21CG2024FW43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国庆区管道路更换草花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12付款方式:“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养护期一周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配送量全款。”
修改为:“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草花进场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 9%)或者免税票至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草花款。养护期一周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配送量全款。”
2.原第六章-采购合同(格式)中三、结算及付款方式:“2.付款方式:草花进场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至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草花款。养护期一周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配送量全款。3.上述价格为含税货到现场价格,乙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票),结算时,若乙方(供方)未能开具免税发票,按相应税点扣除相应货款。”
现修改为:“2.付款方式:草花进场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 9%)或者免税票至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草花款。养护期一周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配送量全款。3.上述价格为含税货到现场价格,乙方提供税点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免税票,结算时,若乙方(供方)未能开具税点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免税票,按(9%-所开发票可抵扣税率)扣除相应货款。”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创业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四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邰梦琴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