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01CG2023HW2278(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231541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传媒中心南北区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41号
中标金额:6597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园区出口高清监控球机 品牌: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DS-2SK8C244IMXR-D/AR(25F0)(P3)(B) 数量:1台 单价:75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全、陈挺、刘亮、张唯、李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2)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7917.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3、无效投标单位:无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智能化子项目采购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传媒中心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41号
联系方式:******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佘苗苗
电话:******
十、附件
1.主要标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