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徽芜湖外龙窝湖湿地自然公园二期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091SZ25SG0055 | |
标段名称 | 安徽芜湖外龙窝湖湿地自然公园二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091SZ25SG0055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科技大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章鹏******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05幢,02幢 | |
联系人及电话 | 唐晨******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19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元) | ******3.25 | |
项目负责人 | 蔡振华 | |
证书编号:沪************(职称编号:21C******)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绿化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56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港西乡村公园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项目(一期);合肥园博园景观绿化工程1标段;赣州市中心城区章江两岸绿化工程(EPC-O);肥西县潭冲河生态公园景观一期(江淮大道-青龙路段);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驿马河城市公园一期(飞龙湖至驿马桥及龙都南路至龙工北路)、大运会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驿马河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奖项 | 世界会客厅工程,2022-2023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世博文化公园(雪野路以北)项目施工1标段,2022年度上海市建筑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世博文化公园(雪野路以北)项目施工4标段,2022年度上海市建筑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元) | ******3.45 | |
项目负责人 | 李文东 | |
证书编号:沪************、(2016)811069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园林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56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江苏园博园(一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工程工程总承包;2024年成都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区项目绛溪南组团工程;雄安新区悦容公园二期工程;第十二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连云港市)及生态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合肥园博园景观绿化工程三标段施工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江苏园博园(一期)项目,2022~202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开元寺入口生态景观提升,2022~202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元) | ******8.63 | |
项目负责人 | 荣恩辉 | |
证书编号:苏************;************04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园林绿化正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56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新洋港沿线北岸(人民北路-范公路)景观工程EPC总承包;新月溪公园工程标段三项目施工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南昌经开区龙潭水渠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大洋湾旅游风景区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温泉片区),2020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串场河两侧文旅示范区景观建设工程EPC总承包,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价:******6.68元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