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有限公司EPDM弹性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EPDM弹性材料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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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强桥村殷三路东03号11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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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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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3.7—2025.3.14 |
环境影响 报告全本 |
(公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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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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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 |
邮编 |
241100 |
通讯地址 |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