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青弋江赤滩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陵县青弋江赤滩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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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Z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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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南陵县青弋江赤滩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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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ZQ************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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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南陵县柏山渠灌区工程管理处 |
地址 |
南陵县籍山镇先进村九房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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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耿宇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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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东路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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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唐露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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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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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7日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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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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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476508.74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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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展丙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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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0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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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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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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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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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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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476321.2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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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耿玉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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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3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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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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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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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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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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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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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形式递交。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以应书面形式提交投诉,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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