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三山经开区梅山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包含表土剥离、爆破削石方、挂网、喷播、耕植土、石砌水沟等内容;招标范围:三山经开区梅山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治理区由30 个拐点围成,总体呈不规则形南北向分布,南北最长处约 1364m,东西最宽处约 931m,治理区总面积为61.75hm2(约 926.25 亩),其中a治理区392.1亩,b治理区534.15亩;建设地点:芜湖市三山经开区;建设规模:产量约468.46万立方,主要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合同估算价:******0.20元(招标控制价)。
3.项目资金来源:国企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①和②资质的独立法人:
①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②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废弃矿山治理或矿地综合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类工程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且需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可查询,并提供网址链接及中标公示网站截图,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如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5月26日9:00至2023年6月15日10:00。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6月15日10: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5.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注:如参与投标的为中小微企业,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
3.1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采用纸质保函:投标人应从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见索即付无条件不可撤销的纸质保函,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采用电汇或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以下任何一个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4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账号:******************024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分行账号:******7358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账号:************360
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叠嶂国购广场b座
联系人:仇恒欢
联系电话:******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大道8号
联系人:尹力
联系电话:******
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
咨询电话:0553-******,0553-******,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三、注册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3.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可任选以下方式递交
1.书面形式递交
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
3.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3.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大道8号
联系人:尹力
联系电话:******
3.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叠嶂国购广场b座
联系人:仇恒欢
联系电话:******
十五、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若10000 万元≤中标价<50000 万元: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0.5% (500-100)万元×0.35% (1000-500)万元×0.275% (5000-1000)万元×0.175% (10000-5000 万元)×0.08% (中标价-10000 万元)×0.015%。(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超过 10 万元,按 10 万元收取)。
□由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
******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包含表土剥离、爆破削石方、挂网、喷播、耕植土、石砌水沟等内容;招标范围:三山经开区梅山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治理区由30 个拐点围成,总体呈不规则形南北向分布,南北最长处约 1364m,东西最宽处约 931m,治理区总面积为61.75hm2(约 926.25 亩),其中a治理区392.1亩,b治理区534.15亩;建设地点:芜湖市三山经开区;建设规模:产量约468.46万立方,主要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合同估算价:******0.20元(招标控制价)。
3.项目资金来源:国企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①和②资质的独立法人:
①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②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废弃矿山治理或矿地综合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类工程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且需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可查询,并提供网址链接及中标公示网站截图,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如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5月26日9:00至2023年6月15日10:00。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6月15日10: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5.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注:如参与投标的为中小微企业,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
3.1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采用纸质保函:投标人应从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见索即付无条件不可撤销的纸质保函,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采用电汇或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以下任何一个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4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账号:******************024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分行账号:******7358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账号:************360
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叠嶂国购广场b座
联系人:仇恒欢
联系电话:******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大道8号
联系人:尹力
联系电话:******
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
咨询电话:0553-******,0553-******,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三、注册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3.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可任选以下方式递交
1.书面形式递交
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
3.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3.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大道8号
联系人:尹力
联系电话:******
3.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叠嶂国购广场b座
联系人:仇恒欢
联系电话:******
十五、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若10000 万元≤中标价<50000 万元: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0.5% (500-100)万元×0.35% (1000-500)万元×0.275% (5000-1000)万元×0.175% (10000-5000 万元)×0.08% (中标价-10000 万元)×0.015%。(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超过 10 万元,按 10 万元收取)。
□由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