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2025-03-31一、项目编号:NGS-QT-CS-******
二、项目名称******小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双龙路******学校内)
成交金额:折扣率8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小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小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拟选取供应商提供食堂所需米、面、油、调料干货、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豆制品等食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时间:约11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月学期结束)。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茗华、洪梅、戴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收费金额:1.27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小学******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仙霞北路与青龙北路交叉路口西侧、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联系电话:******、0563-******。
******体育局(联系电话:056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小学
地 址:宁国市仙霞北路与青龙北路交叉路口西侧宁国市仙霞北路与青龙北路交叉路口西侧
联系方式:金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王女士
电 话:0563-******、0563-******
******小学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