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无为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
项目编号 | WH810FJ25SJ0027(任务书编号:FS******250021号) |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
标段编号 | WH810FJ25SJ002701 | |
招标人 | 名称 | ******建设局 |
地址 | 芜湖市无为市金塔路住建大厦六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缘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3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凯军******17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13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
费率(%) | 69.83 | |
项目负责人 | 于忠义 | |
证书编号:******600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不含所有评审及图审时间)内完成(勘察) 设计工作,提交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并按照项目后续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招标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供相关服务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图纸深化。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医院精神医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学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医院精神医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学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 | |
投标人业绩获奖 | 1.安阳市职工文化体育中心、2021年度河南省优秀勘察设计奖 ******医院、2020年度河南省优秀勘察设计奖 | |
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 ******中学新校区项目、2023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费率(%) | 70 | |
项目负责人 | 宋庆云 | |
证书编号:******561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不含所有评审及图审时间)内完成(勘察) 设计工作,提交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并按照项目后续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招标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供相关服务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图纸深化。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临江福苑一至四区安置房项目 ******法院一类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临江福苑一至四区安置房项目 ******法院一类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 |
投标人业绩获奖 | ******小学(新址)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荣获2022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2.DK******地块柏悦酒店项目、荣获2021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 |
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 DK******地块柏悦酒店项目、荣获2021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费率(%) | 68.77 | |
项目负责人 | 吴旭 | |
证书编号:******784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不含所有评审及图审时间)内完成(勘察) 设计工作,提交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并按照项目后续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招标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供相关服务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图纸深化。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医院新建项目 ******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医院新建项目 ******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投标人业绩获奖 | ******医院)、2020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公建二等奖 ******学院科训楼、2021 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公建二等奖 | |
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 ******学院科训楼、2021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公建二等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