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pzbwh-2024-077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动物采购(二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创业园11号栋4楼。
成交金额:71018.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周旭红、李琴琴、彭斌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80%收取,本项目收费24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采购方式:询价。
7.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7.4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
7.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乌霞山西路18号
联系方式:彭老师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商业广场3号楼21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九、附件
1.询价文件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动物采购(二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创业园11号栋4楼。
成交金额:71018.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周旭红、李琴琴、彭斌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80%收取,本项目收费24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采购方式:询价。
7.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7.4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
7.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乌霞山西路18号
联系方式:彭老师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商业广场3号楼21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九、附件
1.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