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BD-CG-2024-109
二、项目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氢能应用场景布局规划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8号
成交金额:28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氢能应用场景布局规划项目 服务范围:贯彻落实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按照国家、省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芜湖氢能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发展需求,开展《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氢能应用场景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动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和场景应用推广,确保氢能技术的实际应用与普及,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以及单元划分及整体性控制研究和三线一单规划中单元管控等有效衔接,确保加氢站等氢能基础设施落地实施。 服务要求:在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内容。 服务时间:规划编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规划成果通过采购人审查,服务周期约12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合同确定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廖克霞、刘明彬、蔡志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 ,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2、收费金额:34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成交供应商业绩:
1、芜湖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规划
2、芜湖市三线一单编制服务项目
3、三山经开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
(三)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华山路39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无为市濡须路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梅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