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进行处置(项目编号:hfky-zcjy-2024-005),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意向竞价人参与竞价。
一、标的信息
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别,具体信息见附件1。
二、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
(二)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受让方: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意向受让方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及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相关要求
(一)标的整体转让。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实际勘察为准,竞价人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二)特别提示: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竞价人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三)竞价人自行负责标的的运输、过磅、拆解、吊装和清场等工作,并承担标的在上述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果发生安全等事故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竞价人负责并自行承担。
(四)竞价人拆除和转运(移)标的物时必须按照国家以及地方有关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五)被确定为竞价人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回收合同》,并在《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六)竞价人须在《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运输及清场工作。
(七)需现场勘查的意向竞价人,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
四、竞价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3000元,在竞价前以转账方式缴纳。
******有限公司
******银行合肥滨湖支行
银行账号:******2。
(二)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竞价开始时间。
******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竞价保证金的处置:竞价后,成交竞价人缴纳的保证金在完成所有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未成交竞价人的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四)成交人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2.中标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的;
3.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4月11日10:00始至2024年4月23日10:00止。
六、竞价方式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竞价人一次报价(竞价底价:11729.00元);竞价人的报价低于竞价底价的,其报价无效;以报价最高的竞价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如在同轮报价中出现二家及以上竞价人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形,在最高报价相同的竞价人中进行再次报价,以此类推,最终以最后一轮报价最高的竞价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七、竞价期限
2024年4月23日10:00至10:20止
八、竞价地点
合肥市明光路168号(合肥汽车站四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竞价联系人:孙经理0551-******
踏勘联系人:
殷经理******916(嘉山路开源修理厂)
肖经理******001(嘉山路开源修理厂)
汪经理******686(旅游汽车站)
马经理******436(高铁南站客运中心站)
******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附件3:合同.doc
附件1:固定资产明细表.doc
附件2:报价响应书.doc
一、标的信息
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别,具体信息见附件1。
二、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
(二)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受让方: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意向受让方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及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相关要求
(一)标的整体转让。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实际勘察为准,竞价人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二)特别提示: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竞价人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三)竞价人自行负责标的的运输、过磅、拆解、吊装和清场等工作,并承担标的在上述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果发生安全等事故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竞价人负责并自行承担。
(四)竞价人拆除和转运(移)标的物时必须按照国家以及地方有关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五)被确定为竞价人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回收合同》,并在《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六)竞价人须在《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运输及清场工作。
(七)需现场勘查的意向竞价人,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
四、竞价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3000元,在竞价前以转账方式缴纳。
******有限公司
******银行合肥滨湖支行
银行账号:******2。
(二)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竞价开始时间。
******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竞价保证金的处置:竞价后,成交竞价人缴纳的保证金在完成所有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未成交竞价人的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四)成交人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2.中标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的;
3.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4月11日10:00始至2024年4月23日10:00止。
六、竞价方式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竞价人一次报价(竞价底价:11729.00元);竞价人的报价低于竞价底价的,其报价无效;以报价最高的竞价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如在同轮报价中出现二家及以上竞价人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形,在最高报价相同的竞价人中进行再次报价,以此类推,最终以最后一轮报价最高的竞价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七、竞价期限
2024年4月23日10:00至10:20止
八、竞价地点
合肥市明光路168号(合肥汽车站四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竞价联系人:孙经理0551-******
踏勘联系人:
殷经理******916(嘉山路开源修理厂)
肖经理******001(嘉山路开源修理厂)
汪经理******686(旅游汽车站)
马经理******436(高铁南站客运中心站)
******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附件3:合同.doc
附件1:固定资产明细表.doc
附件2:报价响应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