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现有报废车辆对外处置(项目编号:HK2024-017),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意向竞价人参与竞价。
一、本项目竞价标的信息
本项目车辆划分为1个包别,具体信息如下表:
序号 | 品牌 | 车型 | 车号 | 登记时间 | 备注 |
1 | 厦门金旅 | XML6113J55N | 皖AA5786 | 2015年5月 | |
2 | 厦门金旅 | XML6128J18N | 皖A47670 | 2014年5月 |
二、本项目意向竞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意向竞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在安徽省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有效存续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2)具备符合规范要求的拆解场所,并已取得环评等相关环保手续。
(3)在有管辖权的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资质备案。
(4)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竞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保证金
(一)本项目******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2。
(二)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09:00。
******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竞价保证金的处置:竞价后,中标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完成所有竞买车辆过户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未成交竞价人的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四)中标竞买人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2.中标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报废汽车回收协议》的。
3.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公告期限
2024年9月14日09:00始至2024年9月30日09:00止。
五、竞价方式及成交人的确定
竞价人一次报价(竞价底价:此车不低于1867元/吨);竞价人的报价低于竞价底价的,其报价无效;以报价最高的竞价人确定为成交人。
如在同轮报价中出现二家及以上竞价人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形,在最高报价相同的竞价人中进行再次报价,以此类推,最终以最后一轮报价最高的竞价人确定为成交人。
六、竞价开始时间
2024年9月30日09:00
七、竞价地点
合肥市明光路168号(合肥汽车站四楼会议室)
八、其他要求
1.成交人须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当地政府关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等相关规定对报废车辆进行拆解、处理,不得再流入市场。
2.成交人须自行办理车辆报废、回收、车辆户籍注销等手续,车辆回收后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证明(具体期限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3.成交人须在转让方指定的场地进行验收和交接车辆,不得在就地拆解,需在《报废汽车回收协议》签订后的5个自然日内将车辆拖运完毕。
4.成交人承担车辆交接后的运输、过磅、拆解、吊装的安全风险、责任及相关费用,如果发生安全等事故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并自行承担。
5.标的车辆停放地点在合肥市,意向竞价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
6.无论竞价结果如何,竞价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7.竞价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存在实际控制及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竞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竞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竞价联系人:窦德胜******589
踏勘联系人:曹 敏******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