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有限公司智能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智能家具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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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科创三路以南,经五路以西,科创四路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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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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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2.21—2025.2.28 |
环境影响 报告全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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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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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 |
邮编 |
241100 |
通讯地址 |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