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新村及周边、青山园小区及周边、吉园小区及周边、来凤商住楼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单位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s-2024-fw24
二、项目名称:中和新村及周边、青山园小区及周边、吉园小区及周边、来凤商住楼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65号百商现代名苑12栋6楼办(01-06室)
成交金额:29.9%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邢亚萍、孙杰、胡太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若招标(采购)项目没有中标金额的(如项目只确定中标费率、单价,且无法计算中标金额的),按5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中学工程,②中德(芜湖)人工智能产业孵化基地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申元街3-5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信亚云谷3号写字楼4层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话:******、******
一、项目编号:ahhs-2024-fw24
二、项目名称:中和新村及周边、青山园小区及周边、吉园小区及周边、来凤商住楼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65号百商现代名苑12栋6楼办(01-06室)
成交金额:29.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中和新村及周边、青山园小区及周边、吉园小区及周边、来凤商住楼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单位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中和新村及周边、青山园小区及周边、吉园小区及周边、来凤商住楼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 服务要求:中标人中标后接受具体项目任务后,应及时与采购人按照本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wf-2014-05)示范文本签订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按照委托合同完成任务。 服务时间:25个日历天。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2015]104 号)等相关规定 |
邢亚萍、孙杰、胡太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若招标(采购)项目没有中标金额的(如项目只确定中标费率、单价,且无法计算中标金额的),按5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中学工程,②中德(芜湖)人工智能产业孵化基地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申元街3-5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信亚云谷3号写字楼4层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