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洪滩制曲(一期)项目甩项工程”,现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条“签字或盖章要求”中的“2、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的签字、盖章另按如下要求:”进行更正。原内容:2、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的签字、盖章另按如下要求:采用纸质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鲜章、注册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专用章鲜章并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本单位无造价人员,应委托具有相应造价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并在封面指定位置加盖其注册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专用章和中介机构资质章、公章。签字、盖章完成后扫描,在投标工具指定位置上传扫描件。更正后:2、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的签字、盖章另按如下要求:采用纸质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专用章并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本单位无造价人员,应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并在封面指定位置加盖其注册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专用章并签字和造价咨询单位公章。******有限公司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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